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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2005-12-07 14:5813060
 
    从明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近日从河南省建设厅获悉,建设部最新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新《规定》要求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外,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新《规定》实施后,建设单位如果不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河南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1日,《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实施,继北京、天津之后,我省第三个开始实行节能65%的新标准。目前,河南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正在紧张编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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