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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促进和规范绿色建筑的发展

2005-12-27 10:5213850

      推进绿色建筑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具体实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在绿色建筑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热点时,建设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可谓正当其时也。 这是我国第一个部颁的关于绿色建筑的技术规范。
 
  《导则》的发布,廓清了一度模糊不清的绿色建筑概念。上个世纪80年代,伴随建筑节能问题的提出,绿色建筑概念开始进入我国,在2000年前后形成讨论热点。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的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中国的绿色建筑有其自身的特点,其核心就是“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导则》明确提出,绿色建筑的定义为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导则》再次阐发了发展绿色建筑的的意义,并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原则和技术要求。绿色建筑虽然有诸多优点,但是社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关于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和意识,更缺少相关的技术规范,造成绿色建筑在付诸实施时没有操作依据。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建筑业,必须发展绿色建筑,改变当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模式,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全面审视建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住区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倡导城乡统筹、循环经济的理念和紧凑型城市空间的发展模式;全社会参与,挖掘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潜力;正确处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及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应坚持技术创新,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发展绿色建筑,应注重经济性,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综合核算效益和成本,引导市场发展需求,适应地方经济状况,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应注重地域性,尊重民族习俗,依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状况、气候特点等,因地制宜地创造出具有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的绿色建筑;应注重历史性和文化特色,要尊重历史,加强对已建成环境和历史文脉的保护和再利用。绿色建筑的建设还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导则》的制定和发布,为绿色建筑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绿色建筑的发展,缩小我国绿色建筑在技术上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是,任何规范的推广都需要有明确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按照《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要求,加强学习,坚决落实,努力研究,共同推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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