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2024-04-23 08:3118700
7 消毒技术要求
7.1 风管消毒
宜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 1 000 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 2 000 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
7.2 部件消毒
7.2.1 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消毒
宜采用浸泡消毒,部件过大不易浸泡时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使用浓度 2 000 mg/L,浸泡 30 min。不重复使用的部件可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或喷洒消毒。
7.2.2 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消毒
宜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 1 000 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 2 000 mg/L的季铵盐类消毒剂。
7.3 冷却水、冷却塔消毒
采用化学消毒时,首选含氯消毒剂,将消毒剂加入冷却水,使冷却水中有效氯浓度约为 25 mg/L,作用 4 h 后排放。冷却水排放后,用有效氯浓度 1 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min 后,擦洗冷却塔内壁。
采用物理消毒时,可使用光触媒、紫外线灯等有效的物理方法,并保证冷却水不间断循环通过消毒装置。
7.4 冷凝水消毒
首选含氯消毒剂,将消毒剂加入冷凝水,使冷凝水中有效氯浓度约为 25 mg/L,作用 4 h后排放。
8 清洗消毒效果要求
8.1 清洗效果要求
8.1.1 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尘残留量宜小于 1 g/m2,风管内表面细菌、真菌菌落总数均应小于100 CFU/cm2。
8.1.2 部件清洗后,表面细菌、真菌菌落总数均应小于 100 CFU/cm2。
8.2 消毒效果要求
8.2.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大于 90 %,风管内表面细菌、真菌菌落总数均应小于 100 CFU/c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8.2.2 冷却水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大于 90 %,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8.3 清洗消毒效果检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后7日内,由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按照 WS 10013 有关卫生指标要求进行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 WS 10013 要求。
9 污物处理
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处置,积尘使用含氯消毒剂直接喷洒致其完全湿润后按普通垃圾处理,有毒有害物质按危险性废物处理。发生疫情的场所,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拆除的滤网和滤器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10 安全措施要求
专业清洗消毒机构应制定安全制度,现场设置安全员,清洗消毒人员应遵守相应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消毒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11 工作档案管理
专业清洗消毒工作应建立专门档案,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操作规程或方案、工作记录(含作业过程影像资料及带水印时间地点的清洁前、中、后对比记录照片)、污物处理记录、验收报告等。
12 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要求
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的专业机构应具备专业人员、实验室和专用设备等条件,基本要求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