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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建民宅须节能65%

2005-08-11 09:1719890
 
 
      沈阳市建委在昨日推出居住建筑节能新规。该规定硬性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沈阳新建居住建筑必须达到65%的节能标准!否则将最高对责任单位罚款50万元。 沈现有节能建筑面积仅占20%
 
  沈阳市建委表示,除了新建居住建筑外,沈阳市还将在今年10月1日开始,对新建的公共建筑强制执行50%的节能标准,以改变沈阳目前公共建筑尚无节能标准的历史。
 
  据了解,沈阳市现有建筑面积达1.26亿平方米,其中节能建筑只有2619万平方米,约占总面积的20%,剩余的80%均为非节能建筑。非节能房屋在使用中不断消耗大量的能源,如采暖、空调、通风等。浪费能源的房屋建得越多,遗留下来的能源消耗的负担就越发沉重。建筑能耗历来都是能源消耗“大户”,占全国能源总消耗的27.6%以上。
 
  据悉,沈阳市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对居住建筑节能50%的建设要求。新型墙材的应用率由1993年不足5%上升到83%,累计节约土地约1.5万亩,煤17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6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43万吨。 新建筑不节能最高罚50万
 
  沈阳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推广科科长郑襄勤告诉记者,国家要求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而沈阳市在2001年就已经完成了这个目标,目前只有北京、天津等城市完成了这个目标。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建委提出了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新目标。
 
  “对于10月1日后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明年1月1日后新建的居住建筑,我们将强制执行节能标准,如果责任单位违反规定,我们将按照建筑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30万至50万的处罚。”郑襄勤说。 节能住宅采暖费每年可省6元/平方米
 
  民用建筑这样可节能 我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四条中规定: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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