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本管理规定了卫生管理的使用的范围,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本市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知识,推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中涉及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卫生要求,清洗要求,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的要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档案,社会监督和惩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予以公示。
本办法施行前已交付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使用情况。很多规定落实到了细节,很全面的管理办法。

- 家用新风净化机性能测试标准发布
0评论2025-02-24

- 标准会议 | 关于召开《带多维导风功能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标准审定会的通知
0评论2024-12-27

- 文件发布 | 关于邀请参加《带多维导风功能的风管送风式空调器》标准编制的通知
0评论2024-12-06

- 家用新风净化机性能测试标准发布
0评论2024-12-05

- 住建部实施37本强规,电子版汇总!
0评论2024-11-28

- 家用新风净化机性能测试标准发布
0评论2024-11-13

- 山东省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
0评论2024-08-05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0评论2024-04-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WS/T 3962012 《公
0评论2024-04-234449

- 空气净化器两个标准会同一天在北京召开
0评论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