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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起 禁售非机械生产建筑排烟道

2011-10-31 09:301492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自明年4月1日起,在全省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禁止使用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建筑排烟气道生产企业不得销售非机械化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

  非机械生产的建筑排烟气道质量不稳定,易导致串烟、火灾、坍塌等事故。通知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和选用建筑排烟气道时,不得选用不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排烟气道。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审查通过。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排烟气道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排烟气道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安装。对违规使用建筑排烟气道和未配套安装防火止回阀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不得签字,建设单位不得验收合格。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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